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概况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房屋地址 。
3、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设施、家电家具: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如下: ,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所收租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房租或者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3、如果行政机关征收、征用、拆迁,双方租赁合同解除,双方按照实际租赁期限据实结算租金。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行政机关征收、征用、拆迁,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退房腾房,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原日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租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