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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复议机关还是原行政机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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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案件,当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理后,由于相对人不服,便提出了行政复议。如果相对人对复议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对人应该将哪个行政机关列为被告呢?

【法律提示】

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来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时,原告应向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来的决定,原告应该列复议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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