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物业 >> 文章正文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五证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无论是期房、现房,作为销售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都必须具备下列五证,才能证明它是合法的销售主体,其销售行为合法,购房者与之签订合同合法有效,这样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这五证是: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a.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b.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c.属于外销商品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预售许可证”。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天津市各级法院、法庭地..
·天津市各公安派出所地址..
·天津常用电话一览表
·天津各区县劳动监察投诉..
·天津市各工商局地址电话
·天津市各区劳动争议仲裁..
·对未成年人的询问、讯问..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整岗..
·盗窃罪量刑标准(2013年..
·天津便民电话(服务/举..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