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昨日在京举行,会议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案等草案,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
此次刑法修正案,这是1997年中国大规模修订刑法后,最大规模的一次修改,也是新刑法颁布以来首次提出减少死刑。
1992年中国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迄今未作过修改。此次,代表法是18年来首次修改。对于实践中模糊的被判刑未剥夺政治权利人大代表的罢免问题给予明确。
会议将于28日闭幕,当天下午将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本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昨日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这是1997年中国大规模修订刑法后,最大规模的一次修改,也是新刑法颁布以来首次提出减少死刑。
此次修改共有46处,涉及刑罚结构调整,完善从严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规定,完善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加强对民生的刑法保护等方面。
13个死刑罪名拟取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此次修改背景主要是应对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以及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
李适时亦介绍了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即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他坦言,刑罚实际执行中存在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等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刑法规定的68个死刑罪名,有些罪名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
他同时表示,根据中国现阶段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对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此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明确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数罪并罚最高提至25年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表示,在过去十年间,学术界针对死刑进行大量的研究,呼吁中国减少死刑罪名,目前学术界的共识为限制死刑,严格适用死刑。
除死刑外,此次刑法修改还涉及诸多方面,包括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数罪并罚最高刑提至25年,社区矫正进入刑法、坦白从宽改为法定从轻情节,设立欠薪罪以及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等,醉驾和飙车危险驾驶行为入罪。
“蚂蚁搬家”式走私定罪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明确将多次走私的“蚂蚁搬家”式行为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同时,草案还增加规定,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进一步维护经济秩序。
拟取消13个死刑罪名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票据诈骗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盗窃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今日议程
上午 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
下午 分组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
【亮点1】恶意欠薪最高可判7年
草案: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说,欠薪现象在有的地方比较突出,这条规定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但是,本罪在适用时一定要慎重,要严格掌握犯罪构成,尽量不定罪。比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薪金,那么可以不按犯罪处理。即使开始时是恶意欠薪,后来司法机关要处理他,他就支付了,刑法上可以不处理他。这有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又缩小了打击面,平衡了两方的利益。
【社会声音】
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孙文力:务工者遭到欠薪后可以到工会寻求帮助,我在协调时就遇到个别企业老板拒绝协调,对于这种情况工会也没有很有效的办法。刑法如果增加欠薪罪名,就会给欠薪企业的老板施以很大的威慑,所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打工者都会受益。
【亮点2】买卖器官可判5年以上
草案: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读
周光权认为,买卖人体器官的问题,如果没有单独的罪名设计,要定其他罪,都比较牵强。如果定故意伤害,有的时候卖的人是自愿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伤害比较大,可以定故意伤害罪;如果伤害小或者伤害故意欠缺,故意伤害罪定不了。
现在有的法院定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意味着合法的经营被破坏,但人体器官是绝对禁止买卖的,谈不上合法的人体器官的买卖问题,所以,定非法经营罪会面临其是否会破坏合法经营的问题。
现在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定罪中的困惑和分歧,统一各地司法机关对这种行为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