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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该怎么办(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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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您的亲属或朋友如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时,家属往往六神无主、心急如焚,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知该怎么办,此时您更应该保持冷静,避免出现病急乱投医的情形,并可按下列步骤处理。
处理步骤:
   1.通常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一般表现形式为拘留、逮捕),都会给家属留有相关信息(一般表现形式为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在该司法文书中均会写明,如涉嫌罪名、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此时,家属或亲戚朋友应及时委托刑事律师参与到案件中来。有些家属往往会产生这样错误的想法,找不找律师都无所谓关键是找到在司法机关中熟悉的朋友帮忙,赶紧把自己的亲属弄出来。这样的想法以及做法是十分不理智的,不但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往往还会弄巧成拙,白白浪费时间。为什么会这样说呢?理由有以下几点:
  1)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已逐步步入法制化社会,以前的一些讲人情、托关系等现象,已经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司法机关也已基本实现了依法司法、执法必严,国家的一系列针对司法执法人员的禁令、法规着实起到了震撼、威慑作用,司法腐败现象也正逐步被杜绝,因此,找熟人、托关系这一套已经无法行得通。
  2)当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或朋友是无法与其见面的,仅有律师接受家属或嫌疑人朋友委托后,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此时,律师可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一些简要案情通报给嫌疑人家属,以缓解家属心中的疑虑与焦虑。
  3)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了解案情,经与嫌疑人会谈发现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其中另有隐情的,可及时将情况向司法机关反映并与承办人员交换意见,以起到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作用;同时,律师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嫌疑人被司法机关承办人员刑讯逼供等情形);另外,如嫌疑人能够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为嫌疑人争取到立功机会,在法院审判中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还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为30日,检察机关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经有关程序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可再延长2个月。
  3.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认为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了,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阶段通常被称为“检察院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此时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在检察阶段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所有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并为嫌疑人提供辩护。此阶段,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显著轻微或证据不足的(经退侦仍证据不足的)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如认为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会继续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4.案件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家属应再次委托律师出庭为其辩护,依法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如需要收集对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时,辩护律师也可予以收集。(法院一审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可延长至1个半月)
  5.如法院一审判决错误或量刑过重,辩护律师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起上诉。(法院二审的审理期限同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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