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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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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公安或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家属和本人就可以开始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一、 刑事辩护分为三个阶段:

1、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服务,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第一次被告传讯后有权介入诉讼。在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为提出检举、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经许可或同意调查取证及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为被告辩护。有权取证及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有申请延期审理、在法庭调查时发问、对证据进行质证和提出异议等多项权利。

    二、被害人代理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刑事代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律师除接受委托或指定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外,还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三、自诉案件的代理。法律规定告诉才受理的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都可以聘请律师为其代理。

    需要刑事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或家属,可以和我网律师进行联系。确定委托后,双方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律师正式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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