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讲,购房与签订购房合同期间有一定的时间差,有一些购房者很可能经过考虑以后,不想买下订购的房子;或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过程中,与开发商就某些合同条款协商不成而导致没有签合同。那么,定金能否讨回就与购房者所签订的订购书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购房者在付定金之前,应仔细检查开发商所提供的、要求购房者在上面签字的订购书。
如果订购书上没有写明“购房合同未签订成功定金是否返还”的语句,则购房者可通过法律程序讨回定金。如果订购书上写着“购房者应在该订购书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合同,逾期定金不退”,则购房者要慎重为之,因为这意味购房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无法讨回定金。所以,当购房者看到这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时,应当要求开发商作适当修改后再签字。此外,购房者最好与开发商在订购书中约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开发商则应返还定金”。
购房者在签约失败后欲讨回定金,而通过协商、调解的手段仍无法将定金讨回的情况下,最终只好起诉到法院,这是购房者最不想做又不得不为之的事。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能请一位律师陪同签约。这样,可以避免万一在一些原则问题上与开发商争执不下,导致签约失败后绞尽脑汁去要回定金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