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除作出认定前的伤与非伤鉴定); 二.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3号表两张、4号表一张); 三. 被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四. 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等材料; 五.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亡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六. 再次鉴定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证及结论通知书; 七.其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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