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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庭辩论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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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在律师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律师论辩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根据有关方面的经验及我们的体会,律师论辩的要旨可以概括为:
(1)辩论切题、充分说理。
律师必须针对对方提出的内容进行辩论。在辩论中,要对不正确的内容进行反驳,不能无的放矢,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论而不辩。
在辩论切题的前提下,还必须有充分的道理。这些道理不是空洞的,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建立在证据充分确定的基础上的。做到立论有据,辩之有理,使对方推不翻、驳不倒;并使对方提出的问题站不住,立不了论。
(2)抓住要害,运用对策。
有了充分的理由,还要有正确的表达形式,把充分的理由表达清楚。这就要求律师做到抓住要害,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明。
运用对策,目的在于提高辩论结果,不是为了制服对方。在实践中常用的对策有:首先,失实以真实对辩。如果对方理由不符合实际情况,律师在辩论中必须具体地引用证据,证明事实真相,驳其不实之词。其次,片面以全面对辩。如果对方观点片面,对某一事实只强调有利的方面,不看不利的一面,律师应以两点论方法把事实讲全面,以克服其片面性。再次,谬误以真理辩。如果对方语出缪误、强词夺理,则律师据理依法加以反驳。最后,一般以具体辩。如果对方脱离案件事实空泛地讲大道理,律师一般说不要与之相辩,避免空对空,应侧重个性的研究,结合案件事实把事物的特殊性讲清楚。
(3)语言清晰、快慢适宜。
有了好的论辩内容,还要有一个好的论辩口才,语音语速是关键。
(4)柔中带刚、举止大方。
所谓柔,就是要律师辩论时,语言柔和,切忌趾高气扬,态度生硬。所谓刚,就是在实质性问题上要坚持原则,要据理力辩。柔与刚是对立的统一。在法庭辩论中柔是方法,刚是实质,柔为刚服务,刚则通过柔而取得胜利。举止大方是律师在论辩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举止大方,言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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