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人:王某某,女,现年73岁,汉族,××市××县××镇××村农民。
被告人:章某某,女,现年37岁,汉族,××市××县××镇××村农民。
案由:虐待
诉讼请求:被告人章某某犯虐待家庭成员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章某某是自诉人王某某儿媳妇,自嫁到刘家与自诉人儿子刘某某结婚以来,一直不孝敬自诉人。被告人好吃懒做,爱好打麻将,自诉人批评她,于是就怀恨在心,就虐待自诉人。近年来,对自诉人的态度日趋恶劣,发展到以种种手段虐待自诉人,甚至动手殴打自诉人。1997年就动手打了自诉人三次,其中较严重的一次是在1997年11月份。1997年11月11日,自诉人的儿子因公外出,到中午吃饭时被告人命令自诉人吃剩饭,自诉人说剩饭是冷的,晚上热一下再吃,于是盛了一碗新煮的米饭吃。被告人见自诉人不服从自己的摆布,非常恼火,上前就打了自诉人两个耳光,还揪住自诉人的头发,把自诉人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幸亏邻居张××大婶的劝解,才制止住被告人的行凶。
被告人对自诉人的虐待不只这一次,其对自诉人的殴打也变本加厉,从用手殴打发展到用木棍殴打,其残忍程度另人发指。1998年2月6日,自诉人的儿子因公出差,在自诉人的儿子走后,被告人就命令自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而她自己却打麻将,因手气不好,输了钱,中午回家便拿自诉人出气,借口打扫的不干净,对自诉人破口大骂,自诉人批评说:“骂人不对。”被告人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老东西!”于是被告人便顺手操起扫把乱打自诉人七八下,接着有捡起一根约三尺长的小木棍,使劲打自诉人的头部,结果打得头破血流,幸亏这时村长王××、治保主任赵××路过,才上前制止了被告人的暴力伤人行为,自诉人被送到镇医院治疗,头部伤口约4厘米长,缝了八针。
被告人近年来对自诉人的虐待逐步升级,先是辱骂自诉人,在精神上折磨自诉人;后来在生活上虐待自诉人,让自诉人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藏起来不让自诉人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殴打自诉人。
被告人不仅从生活上、精神上虐待自诉人,而且连续数次动手殴打自诉人,其虐待行为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并且被告人的手段凶狠,行为恶劣,后果比较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美德,同时也为了保障自诉人的人身权利,避免自诉人遭到更严重的虐待,特向你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严惩。
此致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
自诉人;王某某
××××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1份及证据和证据来源
1.张××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1997年11月11日被告人殴打自诉人,情况属实。张××住××市××县××镇××村。
2.村长王××、治保主任赵××书写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被告人打破自诉人头部属实。
3.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自诉人头部被木棍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