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反诉书
反诉人(被申诉人):天津市xx通讯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民主道xx大厦xxx室
法定代表人:吴xx
被反诉人(申诉人):张xx,女,23岁,汉族,住天津市xx路xx小区,电话:1345710xxx。
因张xx与天津市xx通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反请求。
反请求事项:
1.裁定被反诉人支付赔偿反诉人的培训费人民币xx元;
2.裁定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重新培训所需费用xx元;
事实与理由:
2008年3月11日,被反诉人与反诉人口头约定:由反诉人提供培训费用xx元资助, 被反诉人通过远程方式参加话务员上岗职业培训,为了方便被反诉人学习,反诉人提供实习场地和实际操作指导。待被反诉人考取职业资格证需在反诉人处服务两年。
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3月30日,被反诉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08年4月7日。被反诉人参加资格考试,在等待颁发资格证书期间,反诉人多次要求与被反诉人按照之前约定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未知何故,被反诉人拒绝按照口头协定签订合同。
因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反诉人招聘计划搁置。不但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浪费公司的培训费用及培训指标。
综上所述,被反诉人违反双方约定,依法应向反诉人赔偿损失及支付培训所需费用。
此致
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诉人:天津市xx通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