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大港区XX路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电话:1335208XXXX
因张某某某提起离婚诉讼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感情在婚前已经历过严峻的考验,才共同组建了家庭,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深感惊讶和痛苦。
结婚是一个人一辈子的大事情,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都非常满意、合适才结的婚。当初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识之初,就遭到被答辩人父母的强烈反对,可是被答辩人不惜和全家人闹翻,义无反顾地和答辩人在一起,可以说彼此之间的感情是经历各种考验和磨励后才结合的,彼此的感情是成熟、深切、理智的。这足以说明两人之间感情很深厚。因此被答辩人说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固与事实不符。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的感情经历过一段患难,一起渡过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直到现在答辩人仍深爱着被答辩人。答辩人作为妻子除了在生活上无微不致关心、体贴被答辩人外,还竭尽全力支持被答辩人的学业。1999年被答辩人考上了自费研究生,每年仅学费就要交6000元,加上生活费、资料费、书本费等大概有1万多元。当时答辩人的工资才800元。为了支持被答辩人完成学业,答辩人一个人默默地承担被答辩人上研究生期间的所有的费用。为了省钱,答辩人自己紧衣缩食,一日三餐规定自己只花5元钱,几乎所有的开销都降到最低水平,把省吃俭用的钱一分不留全给被答辩人寄去,那几年的生活过相当的清苦。当时被答辩人非常感动,总是信誓旦旦的说:“老婆,你受苦了,等我出来,一定让你过上好生活”。
在被答辩人读研究生期间,答辩人曾怀过两次孕,为了支持被答辩人的学业,答辩人只得忍痛把孩子流掉,为了不让被答辩人影响学业,答辩人都是自己独自一人去医院做手术。在心理和肉体上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但答辩人都默默的承受了。孩子的出世使全家的生活开销也比以前更大了,为了还清外债,答辩人对自己更苛克了,很多年都没有为自己买过一件新衣服,甚至于孩子的奶粉也是赶最便宜的买,个中的辛酸自今还历历在目。答辩人为了被答辩人不论是经济上还是感情上都无私的倾其所有。如果夫妻感情不合谐,答辩人还能这样无怨无悔的,含辛茹苦的供养自己的老公从研究生读到博士,如果夫妻感情不深厚答辩人会为被答辩人做出这么多牺牲吗?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夫妻感情和睦,并有幼女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一)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而且夫妻吵架也是事出有因。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二)女儿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综上,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的一个小插曲,也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问题!答辩人相信,只要法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的矛盾,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