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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四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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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品房的消费呈上升趋势。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面对充满诱惑的广告和风格各异的热销楼盘,真是难做取舍,无从选择。对此,律师提醒您选购商品房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消费者在购房时要透过广告宣传表面的现象做实质性的核实,充分行使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是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必须查看是否具备五证、两书、一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是要实地了解拟购房屋的具体情况,核实与广告内容是否一致。不要轻信广告,有不少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第二,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谨慎。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或是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消费者虽可使用房屋,却无法转让等,所以消费者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第三,购房时还须了解房屋维修、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及卫生等物业管理事项。并将这些方面的承诺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和相应服务,最终带来无穷的烦恼。

第四,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合同前最好向业内律师咨询,对购房合同条款中的具体内容要清楚明白,尽量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在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商履行各项义务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示的事项写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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