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通肇事案件查缉工作规定》: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以下简称肇事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 查缉肇事逃逸案件,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和组织查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肇事逃逸案件。地区(市)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和直接参与肇事逃逸案件的查缉工作。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承办本辖区内发生的肇事逃逸案件。在发生肇事逃逸案件或接到协查通报后,应当立即开展查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辖区情况,研究制定肇事逃逸案件的堵截、查缉预案,做到定岗、定职、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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