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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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10年4月开始在天津市蓝光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没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劳动保护福利。7月21日我因家里有事请假几天,回来老板就不用我了,而且拖欠的一个月工资也迟迟不给结算。这是一家做弱电工程的公司,工资现金发放。我手里有公司项目交接清单带红印的,有我这四年来每天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记录。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利益。
留言时间: 2014/9/11 8:12:25
回复内容 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回复: 王律师 回复时间: 2014/9/12 12: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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