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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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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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09/3/11 15:08:37
回复内容     这种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案子,实践当中很多。但是,现有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细化规定。实践当中,各地法院判决不一。但是,主流观点是:这种情况,原则上属于您男朋友的个人财产,您无权平分;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用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您男朋友应当补偿您一半;如果房子价值有增值,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争议较大。
    感谢您的信任,详细咨询请致电:王律师13642069342.
回复: 王律师 回复时间: 2009/3/11 17: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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